現在想起來我還真愛那地方。忽然覺得我們有舊地重遊的必要。

 

很抱歉,前天讓你見笑了。

 

原本十分愉快、興奮與期待的心情,就在看見你登入的小視窗出現時開始轉變。特別是視訊看見你時,不知怎地,心裡跟眼睛都覺好酸。然後眼淚就止不住(還有鼻涕,真是的),我只好低下頭。伸手一邊抽面紙,淚眼相對。

 

我想,我還是容易掉眼淚的。只不過,這跟我所預期的狀況簡直相差十萬八千里。我原本打算演出快樂再相會的戲碼,表現出最好的一面(其實是四面:就是正面跟背面,上面跟下面,哈)順道來段勁歌熱舞。然而,事到臨頭,一切都走了樣。唉,始料未及的結果。

 

如果你介意的話,可以要求補償。我絕對沒有意見,而且勢必會加碼演出,且次數不限。哈,再加碼我也不知道可以變出啥東西給你看。

 

但我想,你應當不會提出這樣合理的要求。我知道,下次要再和你在MSN聊天,勢必得再過段時間囉。

 

我不知道有啥好哭的?但是感受卻非常接近當兵時第一次收到你信時的狀況。確實是百感交集。同時我也更加能夠體會,什麼叫「遠水救不了近火」以及「咫尺天涯」。那種感覺很特別,我也不知該如何形容。

 

原諒我後來直接把視訊關了。我自知哭起來不好看,而且,我不喜歡在別人面前落淚。即使是你也一樣。如果沒記錯,這應該是第二次。卻是最慘的一次。

 

你其實真的沒怎麼變,好像還更好看(我懷疑是你視訊的關係,哪一家的產品啊?哈,開玩笑的)。只是最近天氣這麼熱,你怎會穿長袖?還是感冒?

 

我是真的基於關心所以問你,並無其他目的喔,別想歪。

 

打從以前開始,我就不愛在MSN聊天,你也知道,我喜歡面對面的交談。那樣比較精準,也比較能夠確切地掌握當下的情緒與感受。當兵前,一方面是迫於無奈,再則我也樂於沉浸並享受有人陪伴的時光。感覺很像,全世界的人都睡了。或者是全世界就只剩下我和你。然而,我並不孤單。而且還置身於表面平靜,內心卻漾滿了甜蜜與幸福的氛圍中(當然也不乏情慾的衝動與想像)。

 

後來,我們便靠信件連絡。手機也常打。待我退伍,便自然而然地功成身退。現在回想,感覺並不遠,事實卻是好多年以前的事。

 

上回寫到你南下高雄,我卻未能及時出現。但我也知道大事不妙,好不容易挨到三天假期。我甫出營門便撥電話給你,但你還是沒接。我想起我前B的諄諄教誨,耐著性子發簡訊(那時不知你們竟然有勾結,太可惡了,哈)。

 

回家拜見過我老媽,吃過晚餐。我便騎著車往你家的方向飛奔。

 

你也算心地善良(哈,當然得這麼寫),沒給我排頭吃。只是見面時異常冷淡又理智的態度,跟陌生人幾乎沒兩樣。我當時真的很想一拳打下去。你也知道,面對那種無言的尷尬,冷到已經結冰的情景,我實在手足無措。就像小孩犯了錯,活罪難逃,但我只求個快活,要殺要剮要煎隨你(應該是姦,哈)。只是你都不說話,我也開不了口。

 

於是我說:對不起。

 

你眼神像X光掃描機般地望著我說:道歉你說過了。我只想知道答案。

 

當時的我,遑論答案,就連問題是什麼都不知道。你也說過,當兵基本上只會越當越笨。退伍後才會慢慢恢復。事實證明,你說的是真的,哈。我當時真的一點概念都沒有。

 

你吸了口氣,頗有肅殺之氣地說:請問我們現在算什麼?

 

我笑了,也懂了。隨後問你要不要上去換衣服,我們出去兜兜風。

 

我不知道其他人談感情時,面對決定時的心情與態度如何?那時的我,心裡倒是沒有忐忑或懼怕。比較接近:好像你是王寶釧,久候已經時間證明(這例子可能不當,但接近我本意)。而且,你對我確實很好。更重要的是:你是我的菜。時候到了,是該給你個交代。哈,還訂書機咧。說直接點就是跳過領取號碼牌的程序,直接先預訂。

 

我寫的沒錯吧?

 

我們後來去逛了士林夜市,幾乎都在吃吃喝喝。直到去了士林官邸旁的小公園。現在想起來我還真愛那地方。忽然覺得我們有舊地重遊的必要。

 

我記得,我們先在長椅上十指相扣。因為四下無人,而且又暗。後來還大膽地接吻。隨後又往更裡頭的涼亭走,我確切知道自己對你的慾念與渴望,當然也很高興,你有著和我同樣的感受。

 

如果不是你太謹慎。那時的我,極有可能就地解決。哈,我好下流。

 

我在想,那晚算不算是我們的新婚之夜?

 

 

 

你丟臉的事我就不提了。至於你的敘述與描繪,結果大致無誤。但再度呈現過程馬虎,而且有避重就輕之嫌。

 

我們確實騎車去士林夜市。但在你正式答覆我之前,事實上你問了好多問題,感覺不像即興之作。而是心中不知早已演練過多少次。

 

你說:如果在一起,你不希望有兵變之虞。隨後便是一連串未來的計畫。

 

也是在那時,我們相當程度地規劃了日後的一切。各自有默契而適度地處置,並朝共同目標努力。

 

我想也是在那時,多少也預告了我們的未來。正如我所說的,或曾經擔心的,以及我們所要的,所有的結果誤差皆不大。可喜亦可悲,我的結論是如此。

 

那一次嚴格來說確實可以算是新婚之夜,我投贊成票。至於在公園的事?無論多麼急,我也決計不可能有演出Live Show的可能與風險之虞。別忘了你還是阿兵哥,我可不想萬一來個憲警合作之類的,你我大概就死無葬身之地,呵。你可以下流,但我可不想晚節不保。

 

對你的明顯改變是,此後你學乖了。直接把身上現金都給我,不夠就算了,不再跟我錙銖必較、推來推去,反正多的話我會退,少的話不會要你補。我們總算在財經協定這塊有了破天荒的成果。說起來我還是覺得有點氣,呵。

 

有收入之後,你喜歡向我領零用錢(哪學來的怪習慣,還規定每週日睡前咧)。你說這樣才像有家室的男人(我當時差點沒笑死),這是異性戀裡頭的惡妻才會使的招數吧,我等級應該沒那麼低,呵。到底是你對自己沒信心,還是徹底低估我呢?這點,我一直猜不透。

 

另外一個跟時尚相關的課題就是:當我們一起出門時,你真的不合適穿棉質運動褲啊,嗯,我說真的,呵。

 

我沒感冒也沒生病,只是那天有點涼。穿長袖很正常。

 

至於Special Show?我會好好考慮,定好日期自會提前通知,以便你準備。這樣可以嗎?

 

你最近似乎都很晚睡,信不必急著回。記得有空再寫就好,晚安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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